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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三强化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

发布日期: 2017-11-16 15:58 来源: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务院《“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提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制度,赋予企业名称自主选择权”。为落实这一目标,武汉市工商局贯彻落实工商总局和湖北省工商局关于企业名称登记改革的系列要求,主动探索,勇于创新,于2017年8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制度改革。截止9月30日,全市共受理名称53,660件,其中通过企业名称智能申报系统申报数量为48,360件,占申报总量的90%。

 一是强化培训,提高登记人员业务水平。为提高各区企业名称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名称登记业务培训,统一企业名称核准的工作流程,规范名称核准的禁限用词审核标准。利用互联网的便捷性,建立了全市企业名称核准工作微信群,及时解答各区反映的个案,并举一反三,对典型个案及时讲解分析,使工作人员及时理解和掌握相关的业务知识。

 二是强化协调,构建内外顺畅工作机制。为明确各级登记机关职责,市工商局制发了《武汉市工商局关于推进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的实施意见》(武工商规字〔2017〕3号),对冠用武汉市行政区划的内资、外资企业名称的核准登记权限,以委托方式,下放给各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局及区级外资被授权局。在严格按照职权划分行使登记职能的同时,积极履行指导协调职能,加强与各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局的协调,同时也对申请人的申请行为提供行政指导;为申请人建立畅通的意见反馈渠道,协调处理申请人对各区名称驳回提出的异议,回复申请人的建议意见。

三是强化调处,依法合理处理名称纠纷。在提高名称登记效率的同时,坚持放管结合,强化名称争议的调解处理,维护良好的企业名称管理秩序。坚持“谁登记,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由登记机关依法对管辖范围内企业使用名称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纠正不符合名称自主申报规则的企业名称。指导各区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局根据《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提高登记效率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意见》(工商企注字〔2017〕54号)依法处理名称争议,9月中旬成功调处“湖北石花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投诉“石花封缸酒(武汉)有限公司”涉嫌对其驰名商标及图侵权,企业表示十分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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