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各类市场主体报送年2019年度报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19年12月31日前在武汉市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内外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除外),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二、报送时间
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
三、报送方式
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http://hb.gsxt.gov.cn或http://scjg.hubei.gov.cn/ECPS/)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上述系统,也可以直接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选择以书面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到其属地市场监管所申领表格后提交。
市场主体通过点击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http://hb.gsxt.gov.cn或http://scjg.hubei.gov.cn/ECPS/)网页界面下方“企业信息填报”,进入填写相关信息。首次填报企业年度报告和公示即时信息的,请先完成“企业联络员”注册。注册成功后,点击“企业联络员登录”,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凭手机获取的验证码登录公示系统进行年报。若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请点击进入“企业联络员变更”填写相关信息。
“外商投资企业(机构)”自2019年度起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外商投资企业(机构)补报2018年度及之前年度年报的,按照原规定的内容填报,按原规定的渠道报送。逾期未报送年报的,将由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未报送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的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应对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进行补报后,再报送2019年度年度报告。
四、法律后果
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将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未申请移出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将受到相应的信用约束惩戒。
五、咨询方式及电话
企业在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时,遇到市场监管业务问题,可向其登记机关进行咨询,工作时间联系电话:
江岸区局 | 82811497 |
江汉区局 | 65693681 |
硚口区局 | 83782938 |
汉阳区局 | 84867214 |
武昌区局 | 86788096 |
青山区局 | 86355327 |
洪山区局 | 87753511 |
东西湖区局 | 83225792 |
蔡甸区局 | 69810542 |
江夏区局 | 87013601 |
黄陂区局 | 61008026 |
新洲区局 | 86919651 |
东湖高新区局 | 67880536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汉南)区局 | 84851595 |
东湖风景区局 | 86785817 |
市市场监管局 | 85633598(内资企业) 85333561(市级企业) |
企业在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时,遇到涉及“多报合一”事项,可向主管部门咨询,工作时间联系方式:
1、社保事项的问题请登录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址http://rsj.wuhan.gov.cn,在工作时间拨打社保咨询电话027-85803241咨询;
2、统计事项的问题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27-82782860咨询;
3、海关年报事项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27-82768469咨询;
4、商务局外商投资企业(机构)新增年报事项和无法报送“多报合一”问题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27-82796659 咨询;
5、外汇管理部门新增年报事项和无法报送“多报合一”问题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27-87327225 咨询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1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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