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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电子公文集约化平台深化应用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3-10-30 16:01 来源: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电子公文集约化平台深化应用项目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以询价方式采购本项目所需的系统建设与服务(共一包),现邀请有意向有能力的单位参与,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电子公文集约化平台深化应用项目。

(二)采购预算:10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三)项目有关内容及要求:

1.项目交付及质保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交付,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出具的首付款发票起1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验收合格后甲方自收到乙方出具的尾付款发票起1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质保期(验收合格后1年)满,甲方自收到乙方出具的尾付款发票起1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

4.本项目采用全包干交钥匙形式(包含1年的质保服务期所需的款项),供应商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报价无效。

其它要求

因本项目的特殊性,供应商需要熟悉了解武汉市电子公文集约化平台的开发及运行环境,并能利用该平台进行二次开发。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资格条件和相应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供应商在报价时提供以下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报价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3.询价文件的更正和答疑

如供应商对本询价文件有疑问或质疑,请通过电子邮件89582314@qq.com提出。如询价文件有任何修改,将电话及邮件通知。

4.供应商请于202311617点30分向我中心递交报价书。逾期送达和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书,采购人不予接收。

5.报价书请递交至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59号)5004室,接收人:陈祥华,联系电话:85633773,邮编:430024。

(二)报价书编制

1.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书必须密封、标识和递交,否则,报价无效。

2.供应商在制作报价书时,提供完整报价明细,及售后服务、培训、质量保证等。

3.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4.报价书在其重要内容方面须有签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则须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报价书应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共一式三份。

(三)项目评审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书。如对本询价公告做出报价,即表示认可了本中心提出的各项要求,且不可撤回。

2.询价小组首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其次对供应商提供有关的技术参数进行审查,最后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本中心组织的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3.如供应商在参与本中心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本单位任何项目的建设工作。

三、平台技术要求:

 1、单点集成及部分功能优化

1)提供电子公文集约化平台PC端单点登录以及获取待办公文、待办事务、待阅公文、政务信息等有关信息的接口。实现与武汉市市场综合监管平台的深入对接,实现查看详情时进对应处理界面,支持提交处理,且用户无需二次登录。

2)在常用语旁边新增功能按钮 [意见选择],并提供对于常用语的维护功能。

 2、政务信息发布

1)流程调整为:发起者拟稿-负责人审核-发起者发布。

2)发布类型分为4类:工作动态、重要经验、问题建议(综合调研)、观点摘编,选择其中1类后,即在相应栏目展示。

3)已在OA发布的政务信息,迁移到对应栏目。

4)增设“上级采用”栏目。某条政务信息被上级机关采用、有关领导批示后,经办公室点击确认后,即在该栏目统一展示,并自动关联生成相应的加分值。如信息标题(市委采用)XXXXX,点击进去后即可看到信息具体内容。

5)增设统计功能。自动统计各区局、各部门每月报送、采用的信息条数,相应生成分值。

 3、耗材、办公用品申领

1)配置表单及流程。根据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耗材、办公用品申领流程,完成有关表单配置;

2)根据业务要求,汇总各个时间段各个处室申领情况。

 4、其他内容

对用户和管理员进行培训。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  

202310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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