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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武汉以我为荣”文明实践示范性主题现场活动服务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8-09 10:17 来源: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合同处以询价方式采购2024年“武汉以我为荣”文明实践示范性主题现场活动服务,现邀请有意向有能力的单位参与,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武汉以我为荣”文明实践示范性主题现场活动服务

(二)采购预算:7.0 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报价)

(三)分包情况:共1包(不分包)

二、项目有关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根据武汉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武汉以我为荣”文明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文明办〔2024〕8号)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市民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全面提升社会文明程度,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于9月15日在硚口区星汇维港购物中心广场开展“武汉以我为荣”文明实践示范性主题现场活动。

(二)采购需求

1、为本次活动制定执行方案,并按要求落实方案具体细节。

2、为活动提供场地租赁服务、设备租赁服务、活动策划服务、摄影摄像服务、现场搭建服务。

3、活动结束后,按照要求发布不少于1家媒体的新闻宣传服务。

4、拍摄一条不少于1分钟的公益广告片。输出格式为:

(1)成片以H.264制式编码,以MPEG-4(MP4)格式封装;

(2)成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逐行);

(3)声音取样率达到48.000HZ 采样频率;

(4)素材留存以不低于1920*1080的分辨率留存。

(三)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1、时间要求:2024年9月15日前,完成现场活动组织服务。

2、人员要求:活动主持人1名(需具备播音主持上岗资质)、策划人员1名、平面设计师1名、摄影摄像师2名(不少于3年从业经验)、场地施工人员5名。

3、设备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4、知识产权:本次活动的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于采购方所有,供应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提供相关材料。

5、应急及安全:供应商应当为本次活动提供保险保障,及时处理相关突发状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资格条件和相应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2、供应商在报价时提供以下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报价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

3、询价文件的更正和答疑。

如供应商对本询价文件有疑问或质疑,请通过电子邮件63120349@qq.com提出。如询价文件有任何修改,将电话及邮件通知。

4、供应商请于2024年8月16日17点30分向市场合同处递交报价书。逾期送达和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书,采购人不予接收。

5、报价书请递交至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59号)1406室,接收人:曹巍,联系电话:85333576,邮编:430024。

(二)报价书编制

1、供应商提供的报价书必须密封、标识和递交,否则,报价无效。

2、供应商在制作报价书时,提供完整报价明细。

3、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4、报价书应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共一式三份。

(三)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询价书。如对本询价公告做出报价,即表示认可市场合同处提出的各项要求,且不可撤回。

2、如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中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本单位任何项目的建设工作。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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