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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度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决算

索  引  号: MB1552560/2020-856235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8-10-26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2017年度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决算

2017年度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部门决算

 

 

 

 

 

 

 

2018年10月 26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市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拟订和实施有关的技术规范;

  2、负责管理全市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节能监管、认证认可、纤维质量监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工作;对各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指导;

  3、负责全市质量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4、负责全市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5、负责全市标准化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计量管理工作; 

  7、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节能监管工作;

  8、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9、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技工作;

  10、依法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按规定做好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等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8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

  纳入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

  2.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武汉市计量测试检定(研究)所

  4.武汉市度量衡管理所

  5.武汉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

  6.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7.武汉标准化研究院

  8.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培训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编制人数490人,其中:行政编制87人,事业编制403人。在职实有人数327人,其中:行政78人,事业249人。

  离退休人员427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419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部门: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1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30,19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8

28,645

二、上级补助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29


三、事业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0


四、经营收入

4

5,343

四、公共安全支出

31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2


六、其他收入

6

62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3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4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

3,798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

509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7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8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39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1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2



16


十六、金融支出

43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4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5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6

94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7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8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49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0


本年收入合计

24

36,165

本年支出合计

51

33,892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结余分配

52

2,08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15,125

    年末结转和结余

53

15,318

合计

27

51,290

合计

54

51,29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4行=(1+2+3+4+5+6)行;27行=(24+25+26)行;

51行=(28+29+…+50)行;  54行=(51+52+53)行。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部门: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单位:万元

2017年度预算数

2017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26

25

71


71

30

90

11

68


68

1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2017年度预算数为“三公”经费调整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1栏=(2+3+6)栏;3栏=(4+5)栏;7栏=(8+9+12)栏;9栏=(10+11)栏。

  

 

 

  

第三部分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支总计51,29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744万元,增长20.55%,主要原因是一是专项工作经费增加,二是事业单位检验检测业务范围拓展,检验检测经营收入的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6,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96万元,占本年收入83.50%;经营收入5,343万元,占本年收入14.77%;其他收入626万元,占本年收入1.73%。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8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83万元,占本年支出38.31%;项目支出17,646万元,占本年支出52.07%;经营支出3,263万元,占本年支出9.63%。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72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73万元,增长10.48%。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的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8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96%。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81万元,增长12.37%。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8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57万元,占82.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8万元,占12.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9万元,占1.71%;住房保障支出940万元,占3.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31,816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29,80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68%。其中:基本支出12,976万元,项目支出16,82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展检测及各项技术服务发生的检测成本(如检测材料、试剂、标准物质、评审、仪器送检、设备修理、样品、检测场地租金、特种设备培训考核系统研发、标准信息资料库的收集、检测科技项目研发等)11424万元,主要成效是较好地保障了检验检测的准确及有效性,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质量技术监督专项业务经费4929万元,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质量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公告及宣传专版等专项业务工作,主要成效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行政执法办案经费475万元,用于仓储、宣传、举报奖励、检验检测、罚没物资搬运力资、销毁、案审等支出,主要成效是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6,569万元,支出决算为24,557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43%,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智慧电梯和质量强市等专项工作为跨年度项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798万元,支出决算为3,79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09万元,支出决算为50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940万元,支出决算为94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9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3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 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126万元,支出决算为90万元,为预算的71.4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1万元,为预算的44%,比预算减少1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未组织因公出国(境)考察培训,有3人次受邀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境)会议。

  2017年因公出国(境)团组3个,3人次,实际发生支出11万元。其中:住宿费1.14万元、旅费7.75万元、伙食补助费0.66万元、杂费1.45万元。主要用于参加第61届欧洲质量组织年会国际组织会议团组1个、1人次;主要用于参加CBTL会议国际组织会议团组1个、1人次;主要用于参加2017年ISO/TC33 年会和工作组会议国际组织会议团组1个、1人次。通过参加欧洲质量年会,有利于学习欧洲国家质量管理经验方法,推进质量强国建设;通过参加CBTL会议,有利于推进实验室的国际化,了解国际同行的技术水平及工作状况,建立了国际技术交流的正式通道;通过参加ISO/TC33 年会,有利于提升国际标准研制工作方面的引导能力和咨询服务水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预算的95.77%;其中:

  (1)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万元,为预算的95.77%,比预算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省公务用车开支。主要用于车辆维护运行等支出,其中:燃料费41万元;维修费11万元;过桥过路费7万元;保险费9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万元,为预算的36.67%,比预算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各项大型活动、全国性会议及外省市交流。

  2017年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其中:大型活动6.2万元,主要用于各项大型的活动及全国性会议的接待工作21批次925人次(其中:陪同98人次);外省市交流接待4.8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兄弟单位调研及学习的接待工作136批次713人次(其中:陪同115人次)。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6万元,降低15.09%,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11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4万元,降低26.09%,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3万元,降低21.43%。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考察学习,2017年有3人次受邀参加国际会议,费用未超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省公务用车开支;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八、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7个,资金18841万元。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40335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2017年,市质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市质监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拼搏赶超,实现质监工作新突破,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全市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较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二)绩效自评结果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执行数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全市产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督抽查及风险监测,规范行业发展,提升产品质量。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社会效益指标不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重点加大对社会效益指标的研究,设立有质监特色的社会效集贸市场监管益量化指标。

  集贸市场监管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对全市集贸市场强检计量器具进行检定,加强全市民生计量器具的监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不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重点加大对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的调研,结合实际设立有合理效益的量化指标。

   社区医疗器具检测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0万元,执行数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检定覆盖武汉市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计生站,保证对在用的强检医用计量器具检定到位。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社会效益指标不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重点加大对社会效益指标的研究,设立有质监特色的社会效益量化指标。

  质量技术监督专项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983万元,执行数为3362万元,完成预算的67.47%。主要产出和效果:负责全市质量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全市标准化、计量、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未按预算完成,主要是由于2个重点工作为跨年度项目,资金按进度付款。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增强预算科学性、准确性,及时准确地掌握预算绩效目标实现程度、预算执行进度。

  技术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06万元,执行数为13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通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工作,完善检验检测环境设施,加强岗位培训工作及人才引进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全市科研水平。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不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重点加大对社会公众满意度指标的调研,结合实际设立有合理效益的量化指标。

  行政执法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75万元,执行数为47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负责查处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二是组织、协调全市有关执法打假和专项治理工作,查处和督办大、要案。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社会效益指标不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重点加大对社会效益指标的研究,设立有质监特色的社会效益量化指标。

  检测成本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752万元,执行数为10360万元,完成预算的96.3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保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各项产品质量检验等工作的正常进行,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二是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支撑,为市场提供放心产品,为企业减负。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资金未按预算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增强预算科学性、准确性,加强对项目执行过程中绩效目标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控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4万元,比2016年增加5万元,增长0.9%。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要求略有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4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7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3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9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6%。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有车辆1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7辆,其他用车4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外出检验检测专用车辆;单位价值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47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20台(套)。 

  

第四部分 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通过验收

  2017年是我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验收年,8月29日,顺利通过省级验收,9月底,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验收申请书,12月底顺利通过了国家验收。

  二、申请创建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为把武汉市打造成为全国标准高地,我局紧密结合武汉实际,着力深化标准化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标准化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了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新型“武汉标准”体系,标准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

  三、开展中小企业质量能力提升工程

   积极在优秀企业中推广卓越绩效、精益管理等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多措并举,不断促进广大中小企业提升质量保证能力,在全国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四、积极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技术支撑能力,我局不断推进全市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五、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监管能力

  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智慧电梯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开发,建立电梯安全监管智慧化信息系统;对电梯维护保养质量开展监督抽查,加强维护保养单位证后监管,规范电梯维护保养行为,督促提高电梯维护保养质量。

  六、多措并举建立产品质量提升新机制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以六类产品为重点,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扎实推进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有效促进了全市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提质升级。

  七、强化计量器具的检定

   民生类强检计量器具建立电子档案,实施动态化管理,严格落实强检制度,确保做到“应检必检”,“加油站你点我检”纳入全市“法治惠民惠企十大品牌项目”评选和全省法治惠民重点项目。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并高分通过国家验收

 已高分通过验收

2

申请创建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为把武汉市打造成为全国标准高地,构建了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新型“武汉标准”体系。

方案已经省政府上报国务院,并顺利通过专家论证;组建一批标准联盟。

3

开展中小企业质量能力提升工程

多措并举,不断促进广大中小企业提升质量保证能力。

中国质量奖取得零的突破;对企业的质量提升开展帮扶;设立质量一体化服务站。

4

推动检验检测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进一步提升我市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技术支撑能力

国家检验检测服务业集聚区武汉园区方案待国家批复;聚力推进国家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

5

提升特种设备安全信息化监管能力

“电梯监管智慧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智慧电梯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应急处置服务平台投入使用。

6

多措并举建立产品质量提升新机制

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以六类产品为重点,不断完善监管机制,扎实推进产品质量提升工作,有效促进了全市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提质升级。

对纺织服装、建筑材料、定配眼镜、日用品、电器机械、家用电器、能源制品、计量仪表等产品开展产品质量抽查4863批次

7

强化计量器具的检定

对民生类强检计量器具建立电子档案,实施动态化管理,严格落实强检制度,确保做到“应检必检”,“加油站你点我检”纳入全市“法治惠民惠企十大品牌项目”评选和全省法治惠民重点项目。

对计价器、加油机等计量器具建立电子台账;对17家重点跟踪生产企业抽查153批次,合格率为100%;对加油站、出租车站场等重点部位的突击检查20余次,查处2起安装计价器遥控的作弊案件,并依法进行了严处。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业务管理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项):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用于补充、更新、完善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条件等技术支持事务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质检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7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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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10-26 |  来源: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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