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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

索  引  号: MB1552560/2020-856239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8-02-14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部门预算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质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市质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市质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质监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市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拟订和实施有关的技术规范;

  2.负责管理全市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节能监管、认证认可、纤维质量监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工作;对各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指导;

  3.负责全市质量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4.负责全市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5.负责全市标准化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计量管理工作; 

  7.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节能监管工作;

  8.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9.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技工作;

  10.依法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按规定做好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等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质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本级机关及下属8个二级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

  2.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武汉市计量测试检定(研究)所

  4.武汉市度量衡管理所

  5.武汉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

  6.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7.武汉标准化研究院

  8.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培训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市质监局总编制人数490人,其中:行政编制87人,事业编制403人。在职实有人数335人,其中:行政编制79人,事业编制256人。

  离退休人员416人,其中:离休8人,退休408人。

 


第二部分 市质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

 

  表1.市质监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市质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市质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市质监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市质监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6.市质监局2018年部门收支总表

  表7.市质监局2018年部门收入总表

  表8.市质监局2018年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市质监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1511.3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9890.26万元、上年结转1621.10万元。支出包括:基本支出13679.20万元,项目支出17832.1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1511.36万元。其中:(1)本年预算29890.2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59.83万元,增长0.88%,主要是专项工作经费的增加;(2)上年结转1621.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3679.2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17832.16万元。其中:

  (1)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6133.97万元。主要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专项业务,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告及宣传、计量管理、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标准化管理、特种设备监督管理工作、行政执法办案等工作支出。

  (2)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项目2021.36万元,主要用于专用办公设备购置、技术机构能力提升专项和大型修缮等资本性支出。

  (3)信息化建设5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运行维护和质量风险预警经费。

  (4)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目9626.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展检测及各项技术服务发生的检测成本(如检测材料、试剂、标准物质、评审、仪器送检、设备修理、样品、检测场地租金、标准资料购置、检验业务软件维护费、标准查新费、检验辅助工程费、标准化研制、质监专业培训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679.2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156.86万元。包括:

  工资福利支出8303.1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3.67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2522.3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25.96万元。其中:(1)因公出国(境)经费25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万元);(3)公务接待费29.96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7年减少84.5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情况

  2018年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质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

  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和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2018年部门收支总预算41058.8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909.03万元,增长7.63%,主要是专项经费的增加和去年重点工作项目的结转。

   七、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41058.8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890.26万元,占72.8%;事业单位经营收入3490万元,占8.5%;其他收入6057.44万元,占14.75%;上年结转1621.10万元,占3.95%。

   八、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41058.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709.20万元,占33.39%;项目支出23859.60万元,占58.11%;事业单位经营支出3490万元,占8.5%。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部门本级机关及下属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559.13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3662.91万元。包括:货物类1523万元,服务类2139.9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2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部门项目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832.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本部门使用的主要支出功能分类科目(项级):如: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业务管理事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项):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用于补充、更新、完善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条件等技术支持事务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质检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1)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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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2-14 |  来源: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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