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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部门决算

索  引  号: MB1552560/2020-858043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质量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16-10-20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部门决算

2015年度武汉市质量技术

监督局部门决算


2016年10月20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第三部分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全市有关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制定有关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和实施全市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计划;拟订和实施有关的技术规范;

2、负责管理全市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节能监管、认证认可、纤维质量监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等工作;对各区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指导;

3、负责全市质量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4、负责全市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5、负责全市标准化管理工作;

6、负责全市计量管理工作; 

7、综合管理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及节能监管工作;

8、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

9、管理和指导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技工作;

10、依法负责全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审批事项的管理,按规定做好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的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等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8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2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4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

纳入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局

2.武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3.武汉市计量测试检定(研究)所

4.武汉市度量衡管理所

5.武汉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

6.武汉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7.武汉标准化研究院

8.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教育培训中心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编制人数492人,其中:行政编制89人,事业编制403人。在职实有人数358人,其中:行政83人,事业275人)。

离退休人员403人,其中:离休9人,退休394人。

 

第二部分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47,385万元,支出总计47,385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入增加6,520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检验检测业务范围拓展,检验检测收入增加。支出增加6,520万元,增长16%,主要原因是检测业务量加大,相应的检测成本支出增加。

二、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3,0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含政府性基金拨款)32,121万元,占本年收入97.19%;事业收入75万元,占本年收入0.23%;经营收入317万元,占本年收入0.96%;其他收入537万元,占本年收入1.62%。

三、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3,0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30万元,占本年支出26.07%;项目支出24,335万元,占本年支出73.53%;经营支出132万元,占本年支出0.4%。

四、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财政拨款(含政府性基金拨款)收支总计40,312万元。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655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检验检测业务范围拓展,检验检测收入及相应检测成本支出增加。

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度预算为44,114万元(包括年初部门预算、基本建设等专项资金、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及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等),支出决算为32,51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3.70%。其中:基本支出8,617万元,项目支出23,893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设备购置费5,531.35万元,主要是实验室各类专用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提高检验检测单位的技术支撑水平;事业单位开展检测及各项技术服务发生的检测成本(如检测材料、试剂、标准物质、评审、仪器送检、设备修理、样品、检测场地租金、特种设备培训考核系统研发、标准信息资料库的收集、检测科技项目研发等)15,113.6万元,较好地保障了检验检测的准确及有效性,为政府监管提供有力技术支撑;质量技术监督专项业务经费2887.85万元,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标准化管理、计量管理、质量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息公告及宣传专版等专项开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大力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为服务武汉和谐社会建设筑牢安全防线;行政执法办案经费360.2万元,用于仓储、宣传、举报奖励、检验检测、罚没物资搬运力资、销毁、案审等支出,提升了行政执法水平,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发展、政府行政监管及企业技术研究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0,382万元,支出决算为28,77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1.26%,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度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国家家用电器能效及安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未完工,部分工程款待付。

 (二) 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度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质监核心业务平台、产品质量监督风险监测预警平台的开发。

(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度预算为2,870万元,支出决算为2,87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四)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度预算为459万元,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五)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度预算为353万元,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提租补贴。

六、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5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及下属1个行政单位、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度预算数为426.11万元,支出决算为192万元,完成预算的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97%,比预算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出国出境开支,实际发生的出国费用比预算略减少

2015年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因公出国(境)团组2次,4人次,实际发生支出19万元。其中:住宿费6万元、旅费7万元、伙食补助费1万元、培训费0.1万元、杂费4.9万元。主要用于医用计量器具计量管理和检定境外培训团组1个、1人次;学习国外先进城市电梯安全管理经验业务考察团组1个、3人次。通过考察日本、新加坡电梯安全管理经验,提高我市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水平;通过参加美国医用计量器具计量管理和检定技术培训,学习先进经验,提高民生计量管理水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的40%;其中:

(1)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6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万元,完成预算的70%,比预算减少6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使用,减少了公车运行费支出。主要用于车辆维护运行等支出,其中:燃料费85万元;维修费23万元;过桥过路费20万元;保险费20万元;安全奖励费用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72.5%,比预算减少9.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各项大型活动、全国性会议及外省市交流。

2015年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其中:其中:大型活动16万元,主要用于各项大型的活动及全国性会议的接待工作42批次2346人次(其中:陪同161人次);外省市交流接待8万元,主要用于外省市兄弟单位调研及学习的接待工作178批次1160人次(其中:陪同195人次)。

2015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4万元,降低2%,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15万元,增长3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万元,降低9%,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6万元,降低2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仅1人参加境外培训,2015年境外考察培训人数比上年增加3人,造成支出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使用,减少了公车运行费支出;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

八、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201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度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万元,较2014年(同口径)增加55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正常增人增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9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有车辆14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8辆,其他用车47 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8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市质监局2015年预算进行了整体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212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4%。绩效评价结果A+。

第三部分 武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业务管理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项):反映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用于补充、更新、完善技术手段和技术保障条件等技术支持事务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质检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方面的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放(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质量技术开发研究的专项技术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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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0-20 |  来源: 武汉市质量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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