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MB1552560/2020-894692 | 分      类: | 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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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2020-10-22 |
文    号: | 无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名    称: |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034号建议的答复 |
一、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基层执法力量
一是完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26个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研究部署、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在新一轮的机构改革中,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所在单位,认真履行统筹协调职责,农业农村、商务、教育、卫生健康、城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二是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大力整合监管力量,注重将现有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合理优化整合,形成市、区、所、队“四位一体”的食品监管专业队伍,提升食品安全监管队伍专业化水平。积极争取组织、编制等部门支持,通过公务员考录等等方式,持续引进一批食品及相关专业人才,充实到基层一线执法队伍。今年公务员招录中,市、区市场监管局拟计划新招录公务员近88人,90%左右均为基层食品等监管执法岗位。建立针对食品检查队伍的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全市食品监管队伍的专业水平。
二、整治关键环节,实施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一是强化农产品源头整治。市农业农村局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开展农药及农药使用、“瘦肉精”、兽药、畜禽屠宰、水产品违法添加禁用物质等方面专项整治。全市检查生产经营企业2486家次,关闭不合格生猪屠宰场22家,立案查处案件8起,结案8起,责令整改32起,保持了高压态势,维护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截至目前,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位居全国第一方阵,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每年达到20万批次,综合合格率99%。
二是强化流通、餐饮环节整治。我局以推进三大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强化农贸市场快检硬件建设为抓手,通过开展实地调研、推进平台建设、强化信息通报等方式,提升管控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风险能力水平。全市加快建设食用农产品快检平台,检测能力大幅度提升,对入场农产品“车车检”“批批检”,做到全覆盖,实现了检测数据“四个实时”,即检测信息实时传送、检测报告实时公示、不合格产品实时发现、违法行为实时处置。今年以来,共计开展快检310914批次,合格310873批次,不合格41批次,全市总体合格率99.99%。检测数据实时上传率、快检结果公示率、不合格产品处置率均为100%。在餐饮环节,我局以商业集中区域、城市主干道、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周边为重点区域,大力推进小餐饮提档升级和“明厨亮灶”工作,实施餐饮业三年质量安全提升工作,实现“小餐饮设备设施提档升级”、“餐饮明厨亮灶质量提升”的“双提升”,全市学校食堂良好以上量化等级比例超过90%,“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
三是强化协调联动整治。以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为切入点,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联动整治。市发改委对粮油源头进行把关,加强卫生指标检测,防止重金属、真菌毒素、农药残留等超标粮食流入口粮市场。市商务、公安、广电等部门联合开展保健食品整治,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五类”广告违法率下降至 0.52%,公安机关共受理“保健品”类诈骗犯罪18起、立案18起、破案13起、刑拘169人,逮捕145人;市教育、民政等部门持续强化校园及校园周边、养老机构、旅游景区(点)、农村等区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治,检查企业132849家,整改安全隐患5895个。市城管委实行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的“一条龙”全程监管体系,在全省率先成立了首支“餐厨垃圾”执法队伍,主动受理群众对餐厨废弃物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共处置餐厨废弃物23.29万吨,规范收运餐厨废弃物执法保障率达100%。
三、强化专项整治,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一是开展抽检监测,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全市形成以“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武汉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武汉市疾病控制中心”、“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为五大检测核心,以农产品基地、农贸市场、超市等各大市场706个快检室(点)为检测支撑,实现全环节、全业态、全品种、城乡区域、重点领域五个“全覆盖”。今年以来,全市各区累计监测农产品样品17.55万批次,综合合格率99.99%,其中,定量监测0.33万批次,定性监测17.22万批次;完成流通、餐饮环节各类食品定量抽样48198批次,综合合格率99.56%,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确保了全市各类食品安全。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强化食品安全问题整治。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食安委成员单位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十大攻坚行动”。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整治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市教育局牵头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市民政局牵头开展养老机构食堂规范化建设行动;市发改委牵头开展“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市食安办牵头开展“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武汉海关牵头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今年上半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检察机关开展联动执法,组织查处食品类案件52件,罚没款94.81万元,处置食品类案件线索10件。其中,全市开展以打击违法生产加工肉品、经营无合法证明肉品、餐饮服务单位违法经营和违法经营进口肉品四类违法行为为重点的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生产、经营和餐饮单位1万余家次,责令整改43家次。通过各类专项行动,不断强化各类食品安全问题整治。
三是开展行刑衔接,强化违法犯罪行为惩治。在全国率先组建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侦查支队驻市食品药品执法总队联络员办公室,在市公安局情报中心设立专席,对各类食品安全案件进行专业分析研判,提升办案质效。市检察院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执法监督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出台《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系联动工作实施方案》及《武汉市食品药品执法总队衔接工作实施细则》,严格做到涉罪必移,严防“以罚代刑”。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与执法监督之间信息互联互通。建立检验鉴定“绿色通道”,进一步健全涉案物品无害化处理机制。
四、强化民生问题整治,进一步提高监管实效
一是强化食品“三小”综合整治。对“三小”实施定人、定岗、定责、定区域,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印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武汉市食品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切实规范日常监管工作,对食品小作坊的日常巡查不少于每年4次,累计完成小作坊提档升级603户次,取缔关停小作坊422户,建档食品小作坊996户,其中获证食品小作坊577户。建成能容纳百家小作坊的集中生产园区4家,小作坊食品抽检合格率从2016年的90.7%提升到目前的99.5%。2020年起,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规范两年(2020-2021)提升行动,进一步防控小作坊食品安全风险,提高小作坊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行“天天清扫、天天整理、天天检查、天天改进”的4D管理方式,组织开展小餐饮综合整治工作。市城管委、市场监管局研究全市摊贩登记及管理的相关规范,针对机动车售卖及夜市大排挡占道现象,加大对街头路边食品摊贩的整治力度。市政府将“便民服务区”纳入《武汉市标准化菜市场空间布局规划》,明确规定对建筑面积在1700平方米以上的菜市场,预留10%--15%的面积用于小餐饮便民服务区建设。
二是强化校园及周边、建筑工地食品安全整治。市政府成立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校长第一责任制。市市场局、教育局、卫健委成立专项检查组,每年对15个区学校(园)食堂进行了春秋季、中高考等重要时段食品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整改到位。联合市教育局指导2301家学校建立和落实陪餐制度,“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市学校食品安全量化等级优良比例达到93.37%,比去年提升了7.49%。市城乡建设局将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纳入工地安全目标考核内容。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建筑工地食堂落实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和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减少加工制作高风险食品。针对建筑工地食堂加工制作的重点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验,及时了解食品安全状况,防止不安全食品流入工地食堂。
三是强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全市印发《开展全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积极部署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截止目前,全市检查农村食品经营主体4378户次,检查农村食品生产主体442个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497个次,取缔无证生产主体5个,取缔无证经营主体5个,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68份,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26件。查扣假冒伪劣食品数量208公斤,罚没款金额0.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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