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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556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MB1552560/2020-894715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10-22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556号提案的答复

一、关于“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的建议

市食安委通过学习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积极推动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责任。各区不断健全细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工作职责,分工协作,互通情况,形成合力,做到各个环节监管不留死角,责任没有盲区。

  (一)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全市各区均成立由区长任主任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进一步形成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的强大合力。在机构改革中,全市15个区设立197个街道(乡)市场监管所,同比增加27.10%,食品药品安全专业的监管人员平均不低于50%。6个新城区的73个涉农街(镇)全部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全域覆盖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市委、市政府政府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绩效考核,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综合考核“依法治国”内容,权重达到5%。

(二)落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市政府不断完善和加强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架构,制发了《关于调整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优化了机构和部门设置。“十三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武汉市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规定》,市食安委制发了《武汉市食品安全工作部门职责》,推动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工作格局。市食安办制定了《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实施意见》《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职责清单》,明确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责任事项,明晰监管部门具体任务。市政府陆续出台《武汉市城市管理条例》《武汉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明确薄弱环节监管主体,强化部门工作责任。

(三)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培训、指导与帮扶,督促企业建立完善现代管理体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进货索证和台账记录、生产加工关键点控制、问题产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得到明显改善。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依法公示,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完善食品安全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将严重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加大对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

(四)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农业部门注重强化农产品源头监管,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产地准出和可追溯等制度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高,目前全市“三品一标”品牌农产品累计达到1083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355个,绿色食品502个,有机食品213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3个,位居全省第一。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推进食品生产企业体系建设,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包括乳制品、保健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等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覆盖率达95.6%。累计对市近800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出厂检验能力比对,在乳制品和白酒生产企业中推进电子追溯和信息记录系统建设。以推进三大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化管理、强化农贸市场快检硬件建设为抓手,提升管控批发市场及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风险能力水平。今年以来,共计开展快检310914批次,合格310873批次,不合格41批次,全市总体合格率99.99%。检测数据实时上传率、快检结果公示率、不合格产品处置率均为100%。在餐饮环节,以商业集中区域、城市主干道、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周边为重点区域,大力推进小餐饮提档升级和“明厨亮灶”工作,实施餐饮业三年质量安全提升工作,实现“小餐饮设备设施提档升级”、“餐饮明厨亮灶质量提升”的“双提升”,全市学校食堂良好以上量化等级比例超过90%,“明厨亮灶”实现全覆盖。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健全完善食安、农安、公安联动的“三安联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信息通报机制。大力推进公安系统食品快检平台建设,加强打击食品安全犯罪专业化、智能化侦查和稽查能力建设。市食安办协调监管部门与公安部门就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中刑事立案标准、证据收集等建立了行刑对接机制。我局拟定了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探索食品安全严重失信者名单认定机制。

二、关于“加大支持力度,强化保障水平”的建议

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好新一轮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平稳过度和有序进行,面对复杂的食品市场环境,进一步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和专业培训工作,强化专业队伍保障;进一步加强执法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强化专业设备保障;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十大攻坚行动”,强化专业监督保障。

(一)在加强基层执法力量方面,强化食品监管队伍建设。一是大力整合监管力量。农业部门在改革中建立了“监管执法以区为主、市级监督统筹、街(乡镇)协助配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体制6个新城区的73个涉农街(镇)全部建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承担起街(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协助执法职能,并在1755个有鲜活农产品生产的村各配备了1名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建立了涉农区、街(乡镇)、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监管重心下移注重将现有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合理优化整合,形成市、区、所、队“四位一体”的食品监管专业队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有2544名公务员,其中,基层所公务员1522名,占比59.83%。在全市15个区设立197个街道(乡)市场监管所,比机构改革前多了42个,增加27.10%。二是充实一线执法队伍。市场监管部门积极争取组织、编制等部门支持,在今年公务员招录中,市、区市场监管局拟计划新招录公务员近88人,90%左右均为基层食品等监管执法岗位,充实了基层一线执法队伍。三是不断强化业务培训。建立针对食品检查队伍的岗前培训和日常培训制度,围绕普法教育、监管执法、快速检测、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等内容,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组织市、区监管部门、街(镇)监管站和企业人员参加了全国春耕备耕农资打假工作视频会议、农资打假网上培训、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网上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网上培训、“二品一标”认证与监管知识网上培训等。力争通过2-3年的全员性、系统性培训,不断提升全市食品监管队伍的专业水平。

(二)在强化专业设备保障方面,提升执法检验检测能力。通过改革整合,目前全市按照国家标准,各级市场监管机构均有固定办公场所,配备执法车、快速检测、执法取证、应急处置、通讯等执法装备。全市也已形成以“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为三大检测核心,覆盖全域的食品检测体系。市区每年投入近2亿元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全市白沙洲、皇经堂、四季美三大批发市场设置了食用农产品监督检测站,将预警关口前移。今年上半年全市各区累计监测农产品样品17.55万批次综合合格率99.99%,其中,定量监测0.33万批次,定性监测17.22万批次,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在强化专业监督方面,开展食品安全“十大攻坚行动”。以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为切入点,组织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十大攻坚行动”。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开展产地环境净化行动;市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农药兽药使用减量行动;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整治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市教育局牵头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市民政局牵头开展养老机构食堂规范化建设行动;市发改委牵头开展“优质粮食工程”行动;市食安办牵头开展“双安双创”示范引领行动;武汉海关牵头开展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通过各类专项行动,不断强化专业执法监督保障。

三、关于“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监管意识”的建议

全市加大新闻及科普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健全食品安全长效宣传机制。今年我局继续通过主题活动、

公益广告、系列报道等宣传形式,突出正面引导,着力释放正能

量,营造氛围、普及知识。

(一)开展多种形式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打好食品安全新闻宣传的主动仗,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长江日报、武汉广电等主流媒体、斗鱼、抖音等新媒体宣传阵地,通过新闻发布、组织采访、专题报道等形式,及时宣传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通过商场超市广播、内部显示屏播放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加强部门联动,加大食品安全网上舆情监测研判力度,做好食品安全新闻宣传、社会宣传、舆论引导、信息发布和舆情管控。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建立完善舆情分析通报机制,对涉及食品安全领域的谣言、谣传及时跟踪监控。

(二)持续推进企业食品安全培训和群众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宣传。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防范食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将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列入学校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健康教育课、讲座以及其他形式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深入宣传贯彻《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专项督导,推动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食品安全等措施落实。构建食用农产品科普宣传矩阵,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应急处置培训班,利用互联网开展系列科普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创建食品科学知识宣传矩阵,通过“食品安全科普进社区”“科技活动周”等活动形式,向居民宣传食源性疾病科学防控、科学饮食、营养健康等知识。搭建校园食品安全宣传矩阵,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健康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专项督导。建立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动宣传矩阵,宣传公安机关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工作成效和战果,震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建设放心消费宣传矩阵,通过商场超市广播、内部显示屏播放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发布消费提示,增强消费者自主防范意识。打造市场监管科普宣传矩阵,通过微博、微信、抖音等载体,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线上直播活动,发布食品抽检监测信息、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营造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氛围。

(三)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五进”等活动,推动食品安全科普和法治宣传阵地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鼓励研究机构、高校、协会、媒体等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支持和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评价。积极推进相关企业和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依法坚决打击造谣、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感谢您为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大力支持下,进一步深化体制改革,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促进食品行业高质、高效发展。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全市进一步研究明确市级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完善“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责任机制。

二是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坚决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全市每年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样本不少于3万批次,不合格食品处置率100%。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依法惩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查处一批处罚到人的典型案例,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

三是巩固示范城市创建成果。着力健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努力实现两项目标:一是到2020年,基于风险分析和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二是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加强食品监管队伍建设。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开展业务培训为抓手,完善监管体系,充实监管队伍,培养专业人才,提升监管能力素质,形成监管合力。组建职业化、专业化食品检查员队伍,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

  五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采用多种手段普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和法律法规,提升广大市民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发挥群众力量,共同维护全市食品安全,努力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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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0-22 |  来源: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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