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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

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293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MB1552560/2021-51914 分      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1-07-29
文     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名     称: 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0210293号建议的答复

为推进我市品牌建设,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着力培育名家名企名牌,加强质量标准建设,擦亮“武汉造”名片。根据市政府相关要求,市政府相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制定了具体落实方案和措施。

一、市经信局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树立质量标杆。一是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和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积极组织全市工业企业参加今年的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工作,重点围绕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重点领域,聚焦 “十大重点产业”领域开展质量标杆遴选。我市行业领军企业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武汉南瑞有限责任公司、黄鹤楼酒业有限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卷烟厂评为2020年省级工业质量标杆;二是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全市

质量提升行动、“武汉制造”标准体系建设,指导武汉质量与认证认可协会举办“品牌故事”大赛等。同时积极参与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知识产权强市、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等行动计划;三是制定了《做响‘武汉制造’品牌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计划),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及区政府意见,待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正式实施。计划中明确提出建立由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等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组成的品牌建设协同推进机制,同时围绕优势产业、重点产品,建立“武汉制造”名品培育库,有目标、有重点、分层次精准指导培育,培育100个“武汉制造”名品。

二、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自身职能,全方位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制定“武汉名品”认定实施方案。拟围绕“武汉制造”名品培育库和具有武汉地方特色产品及服务,以经济社会效益、质量标准水平、市场占有率及自主创新能力强为判定依据,以消费者满意、社会认可为根本原则,开展“武汉名品”认定工作,遴选出行业名品,推出30个“武汉名品”。二是不断夯实我市商标品牌建设基础。组织各区开展区域特色资源调查,深挖有武汉地方特色的资源,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便利功能,加强商标注册申请的分类引导和服务,指导无牌企业及时注册商标、扩张型企业提前储备商标、龙头企业合理扩大商标注册类别。三是已草拟《武汉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鼓励企业追求卓越质量经营。目前已征求市强市办成员单位和各区政府意见,下一步拟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按相关程序发文。办法明确提出“将获奖组织纳入全市公益宣传,在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工程政府招标项目中,给予招标加分和信用加分”,增强企业竞争优势。四是充分利用全省人才优势,遴选200名国内外知名技术和品牌管理专家组建国内一流的质量品牌专家库,为企业提供品牌战略咨询、供应链、精益质量管理、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探索智力资源有偿服务,鼓励大专院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等各行各业领军人才加入质量品牌技术服务专家队伍。根据行业质量提升绩效评估结果,找准行业通病,制定质量品牌提升措施,通过授课、现场交流等形式,每年培训100名质量品牌创新骨干人才。五是积极利用4.26知识产权日、“商标节”、“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等赛会活动平台,宣传推介优势商标企业,提升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策划推出商标宣传活动,讲好武汉品牌故事,传播武汉品牌美誉,增强企业品牌意识,助力企业商标发展壮大。六是加大对品牌保护力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与品牌生产企业联手,开展打击傍名牌、仿名牌的专项整治活动,为企业创品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三、市商务局持续开展武汉老字号认定工作。为保护挖掘武汉优秀传统产品和服务,2010年,我市出台了《武汉老子号认定办法》和相关激励政策,加大对武汉老字号的培育扶持力度,五芳斋、扬子江、老通城、曹祥泰等一批武汉老字号重新焕发生机。至今已组织开展3批武汉老字号认定,共认定武汉老字号61家,所认定的武汉老字号均进行了授牌。下一步,市商务局将继续以武汉老字号为平台,依照《武汉老字号认定办法》,继续对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开展认定工作,力争更多的武汉特色产品纳入武汉老字号,推进武汉地方特色品牌建设。

四、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推进精致农业发展“十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1〕10号)精神,打造农业行业品牌和塑造区域公用品牌。2021年以来,多次与市财政局磋商,谋划确定了“十四五”全市农业品牌创建的指导意见,拟纳入“十四五”支农政策文件印发。主要内容如下:

(一)确定了量化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市培育1个年产值过1000亿元的品牌产业;打造5个以上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创建1-2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售额过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龙头企业分别达到1个、3个、5个、15个;“二品一标”农产品达到1150个以上;打造乡村休闲游示范村40个以上。

(二)明确了九项重点任务。一是壮大品牌培育主体;二是加强农业“二品一标”建设;三是大力推进产品品牌创建;四是塑造区域公用品牌;五是打造农业行业品牌;六是树立农业服务品牌;七是加强农业品牌营销;八是加大品牌宣传力度;九是推动农业走出去。

(三)制定了七类奖补措施。一是对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示范合作社称号的给予奖补;二是对获得地理标志认证、有机农产品(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的给予奖补;三是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北名优”称号和在国家、省组织的品牌评奖、评比类活动中获得最高奖项的给予奖补;四是对成功创建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的创建主体给予奖补;五是对创建国家、省级育种场、保种场(区)、扩繁基地、原种场、标准化示范场等给予奖补;六是对获得“中国最美休闲乡村”称号,和湖北省五星级、四星级农家乐称号的给予奖补;七是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采取市级统筹与区级自主实施相结合的方式,大力开展品牌营销、品牌宣传和农业走出去工作。

(四)落实了保障资金

“十四五”期间财政将统筹安排5亿元资金,用于兑现农业品牌创建各项奖补政策。工作实施期为2021年至2025年,政策兑现为2022年至2026年。下一步,将扎实推进品牌农业创建工作,继续深挖有武汉地方特色资源,提升本地企业的品牌创建和宣传意识,适时开展城市优质品牌评选和社会调查,倒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树立品牌形象,力争培植出更多的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高、类型丰富的武汉品牌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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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7-29 |  来源: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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