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生产许可证决定书 (武)市监撤字〔2020〕第06号
企业名称: 武汉怡洗美日化有限公司
生产许可证编号: 鄂XK16-114-01009(发证)
住所: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老世陈村李坟5号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身份证号):91420114MA4KX70E66
你单位于2020年6月24日取得生产许可证,经告知承诺例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 2020年 7 月 7 日已将《撤销生产许可告知书》送达你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本局现决定撤销你单位已取得的编号为:鄂XK16-114-01009(发证)生产许可证。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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