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注销公告
(2020年第3号)
经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核实,有 85台(套)特种设备其使用单位和产权单位已经注销、倒闭、迁移或者失联,且设备已拆除未办理特种设备注销手续,现根据《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第3.10条有关规定和相关区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的注销意见,将相关特种设备予以注销。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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