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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1-28 20:48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公厅:

 2015年,在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正确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武汉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我局以政务网站为载体,设置“政务公开”、“通知公告”、“工商资讯”、“通知公告”等栏目,主动公开工商工作信息;设置“网上办事大厅”、“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常见问题回答”、“连线12315”、“红黑榜”、“企业基本信息查询”等栏目,主动公开企业登记、消费警示、执法维权、打击欺诈等政府信息;设置“局长信箱”等栏目,受理群众诉求,加强互动交流;设置“机构概况”等栏目,主动公开我局领导简介和职能概况。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及时上传公示了“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市“行政权力和政府服务事项清单”等政府信息。2015年网站信息发布2108条,网站累计访问量达6607万余人次。

此外,还充分利用广播、报刊、电视、政务微博等媒体渠道主动公开信息,对工商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等进行宣传解读,形成及时畅通、全面多样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格局。全年上稿87篇。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2015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量43件,同比增长207%,已办结42件,按期办结率达100%,因未到办理期限有1件尚在办理之中。从公开内容看,其中16件为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11件申请内容不属于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范畴;5件申请属于不存在的政府信息;4件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6件属于其他。全部依申请公开事项未收取申请人任何费用。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投诉情况。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行政复议1起,已按照省局行政复议决定书重新回复当事人,收到行政诉讼1起,目前诉讼正在办理中。     

二、主要做法

    (一)领导重视,积极落实整改要求。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成立了以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高丹彦同志为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官方网站进行全面清理整改,按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所拟项目对我局网站的可用性、信息更新情况、互动回应情况和服务使用等内容进行检查,按照要求增加设置调查征集类栏目,对不符合更新数量要求的栏目及时进行更新,将网站页面无法打开的链接及时替换成有效连接,并在每月月初定期将局长信箱和12315投诉信箱上月受理的投诉和已办结的投诉数量对外公示。

    (二)结合“互联网+”,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推进“企业专属空间”研发和应用,在我局门户网站及武汉工商信息微信号上开设企业专属空间,目前注册用户达15,415户,并完善企业信息微信查询、消费服务微信投诉系统,提供查询服务32.64万条,受理消费投诉1384件。同时,为切实发挥政务网站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作用,我局正在研究制定政务网站改版方案,改版以页面简洁美观、信息发布责任清晰和体现创新性为原则,参照多家优秀政务网站的设计和内容,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意见,已初步设计出改版方案。

   (三)引入信息化手段,创新信息公开流程。根据“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梳理业务职能,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全面清理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并按照“职能-业务-信息-保障”的工作路径,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创新信息公开的电子化流程。一是从源头完善市局制发政策文件的公开流程。依托我局信息化的发文管理系统,在其发文模块中,增加“可以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按钮,部门发文拟稿时其负责人即须审核并选择是否公开,对“不予公开”的,部门负责人须写明理由,如可公开,则该文件于15日内自动上传到我局官方网站。二是开发系统自动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目录的“索引号”、“信息名称”、“生成时间”、“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公开日期”由系统自动产生,“内容概述”由办公室经办人填写。同时,在我局政务网站设置自动统计功能,待年终,系统自动将上述信息汇总成册,方便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下步工作思路 

2016年,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完善机制,强化责任,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

一是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我局将紧紧围绕工商部门职能,推进政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查办案件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主动探索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创新政务公开的途径及方式,完善信息公开的电子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及时、高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积极推进网络政务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在充分发挥“武汉工商”政务微博、微信涉及面广、反应迅速的作用,将其纳入系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体系的同时,着力发展网络客户端建设,打造更多工商APP客户端平台,形成多管齐下、影响力大的网络服务格局。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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