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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

关于《武汉市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2022-06-24 11:45 |  来源: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我市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建设基本情况如何?

答:201910月,为健全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层面启动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建设,稳步将知识产权保护向基层一线推进。先后出台《全市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点)建设实施方案》、《武汉市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管理办法(试行)》及《武汉市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工作站管理规范。并将工作站建设纳入《武汉市2020年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强市推进计划》及《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在多项工作上予以政策保障及扶持。

两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市区联动、分级架构,差异发展、协同推进”原则,在知识产权需求集中度高、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有一定基础的园区(孵化器)、专业市场、行业协会、基层市场监管所等主体推进工作站建立,面向所在区域、行业的企业和社会公众开展精准长效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有效实现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的基层延伸。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工作站27家,在强化宣传培训、助力创新创业等方面积极发挥作用,得到了《中国知识产权报》、《长江日报》以及武汉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与肯定。首批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资金160万元已于2021年拨付到位。

二、为什么要修订《武汉市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管理办法》?

答:2020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25次集体学习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要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完善保护体系,加强协同配合,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要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增强系统保护能力。要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让创新成果更好惠及人民”。2021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规划》相继出台,湖北省、武汉市也同步起草、制定地方《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设定了时间表、路线图。作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环节和“最后一公里”,工作站建设应该围绕“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这个总体要求,进一步拓展职能、突出特色,由以维权咨询为主的站点转变为全链条一站式服务平台,积极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的27家市级工作站,实现了市辖行政区划的全覆盖。市区两级在过去的两年中围绕服务本地特色产业、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目标,探索发展出了多类型的建站主体,以契合本区域和市场主体的不同需求。建站主体已经从初期的创业园区,发展到园区、企业、高校、行业协会、服务机构等多种类型,全市工作站系统逐步呈现出多种主体共同参与、优势互补的良好局面。在2021年的年度综合评价中,各工作站均达到合格要求。原《管理办法》立足加强工作规范的初期工作需要,对职能职责表述较为具体,偏重于整齐划一的“规定动作”。经过两年的探索总结,随着建设主体的日益丰富,各工作站的基础条件、发展方向及产业定位各不相同,工作的重点和亮点差异化预计将更加明显,也就需要较为宽松和弹性的制度来进行管理及评价。

故修订《管理办法》既是落实新形势下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迫切要求,也是工作站持续发展的现实需要。

三、《武汉市基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管理办法》本次修订有哪些亮点?

答:原2019年版《管理办法》共19条,新修订《管理办法》共18条。修订版继续保留原版主体结构,主要包括总则、申办条件与工作职责、认定与管理、保障和扶持措施、附则等五章内容;在此基础上,对工作站工作职责、设定程序等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及明确。一是对工作职责进行了调整,从“知识产权保护服务”拓展到“知识产权综合服务”,以回应工作站建设差异性更加突出的现实需求,实现了工作站向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的转变,这也是本次修订的核心变化。

二是对设立流程进行了进一步规范,明确了由工作站建设主体向所在区市场监管局提出建站申请,保留了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实地考察和评审环节,新明确了公示复核环节,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力度,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是突出强化日常管理。新修订《管理办法》将原“年度考核”改为“年度综合评价”,建立全市工作站年度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工作站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整体评价,鼓励工作站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同时加大工作站日常管理力度,新增加了禁止性条款和备案要求。

四是明确保障措施。新修订《管理办法》明确将工作站纳入市财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市市场监管局按照《武汉市知识产权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年度综合评价符合要求的工作站给予资助,并提出多项更具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的保障及支持举措,全方位推进工作站建设。

四、《管理办法》本次修订是否征求了相关单位和个人意见?

答:新修订《管理办法》初稿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会同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起草。撰写过程中,分管领导多次组织研讨,逐条讨论,反复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后,2022112日至18日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意见,于120日至130日在市市场监管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时征求了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促进处、中国(武汉)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意见。征求意见期满后,共收集意见15条,其中区市场监管局2条。20225月,征求市财政局意见。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综合各方面意见,对《管理办法》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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