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知识产权局)网站!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公告 / 武汉市场监管

武汉市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7-03-31 00:00 来源: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企业食品安全责任意识,保障建筑从业人员集体用餐安全,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与市城建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合力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明确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是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人员是食品安全直接负责人。施工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岗位职责,建立科学合理的操作规范和流程,建立工地食堂管理考核制度,切实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是严格规范食堂食品经营许可。建筑工地开设工地食堂,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到所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三是切实加强食堂日常安全管理。建筑工地食堂应具备相应的加工场地和设施设备,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的日常管理制度,食品采购索证索票、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等都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自查自纠。建筑工地项目负责人除日常管理外,每月组织抽查,深入查找工地食堂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及时整改。

    四是分工协作强化食堂安全监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筑工地食堂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建管部门加强对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提高人员食品安全意识和水平。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通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