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网络市场监管,促进我市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10部门以及省工商局等12部门关于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要求,日前,武汉市工商局联合市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通信管理局8个部门,共同通过了《武汉市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方案》,决定于今年下半年在全市联合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组织实施,7月中旬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7月中旬至11月中旬为集中联合检查阶段,10月至11月为督查总结阶段。
专项行动围绕5项重点工作展开:一是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服装鞋帽、家用电器、消费类电子产品、农资等关系民生的领域为重点,加强定向监测、质量抽检和寄递渠道整治,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探索建立健全侵权假冒商品的生产、流通、销售全链条监管机制,有效保护商标品牌;二是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严格落实《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广告监测监管,重点加大对医疗、药品、食品、食用油、保健食品、投资收藏类等热点领域广告监管执法力度,遏制虚假违法广告反弹;三是严厉打击刷单炒信行为。通过信息收集、技术分析、数据共享、证据固定和协同共治等多种手段,提高网络违法线索的发现率和案件查处的精准度,严厉打击恶意注册、刷单炒信、虚假评价以及泄露倒卖个人信息、合谋寄递空包裹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严厉打击网络传销行为。重点打击以“微商”、“虚拟货币”、“金融互助”、“爱心慈善”、“旅游互助”、“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等名义从事的网络传销活动,以及以“高额返利”、“消费投资”、“消费返利”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代理等传销行为;五是严厉打击其他涉网违法行为。集中整治非法主体网站,强化网络集中促销期监测监管,加强网络交易平台落实《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的监督检查,督促平台加强价格内控管理,坚决查处平台内不平等格式条款、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等违法行为,形成打击网络市场不正当竞争、合同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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