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江汉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采取六项措施加强化妆品市场安全监管。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督导。区政府彭勇军副区长12月29日亲自带队对前进一路化妆品市场进行督导巡查。区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多次到化妆品批发市场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监督所和相关科室强化履职尽责,加强监管,努力规范化妆品市场经营行为。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区局制定了《江汉区化妆品经营使用治违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举全局之力,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对全区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治违打假专项行动,做到全面覆盖、逐项检查。截至目前,已检查 1084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65 份,处罚 2 家 ,罚款 1.004万元。对于被曝光的前进一路化妆品批发市场,区局制定了《关于开展前进一路化妆品批发市场监督检查方案》,进行强化监管,保持高压态势,每天从各监督所抽调三名骨干轮流到前进一路化妆品批发市场配合监督二所开展市场巡查工作。药械科、稽查科和执法大队不定期到市场进行巡查,查办相关案件。区局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反复抓、抓反复的要求,加强督导;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化妆品,追本溯源,一查到底;对违法违规经营化妆品的企业,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三是集体约谈批发市场管理方及经营户。针对经营企业存在的具体问题,区局进一步加强对其宣传培训,强化化妆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就《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制度》等内容开展专项培训,帮助企业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管理制度,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制度,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档案。
四是与化妆品经营企业签订《化妆品经营使用告知书》,明确其主体责任,督促化妆品经营户承诺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规范购进渠道,确保产品合法,提高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在化妆品经营批发市场和主要商圈的显著位置张贴《化妆品经营企业“八不准”》公示牌,告知企业和公众不能经营使用不符合化妆品规范要求的化妆品,加强社会监督,增强化妆品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强化社会共治。
六是建立健全化妆品批发市场长效监管机制。每年组织对化妆品批发市场集中开展日常巡查及执法专项检查。加强化妆品监管能力建设,组织机关相关科室和基层监督所的工作人开展化妆品监管的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监管、科学监管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区局将加强化妆品日常监督,加大整治力度;加强与街道、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动,跟踪掌握线索信息,强化执法力度和威慑性;加强信息沟通及舆论宣传,及时向省市上报查处情况,促进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化妆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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