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工商局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工商登记便利化,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年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18.17万户,同比增长24.39,平均每个工作日增加730户市场主体;截止12月底,全市登记市场主体总量达107.48万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务实重行,协调推进“多证合一”改革
在“五证合一”改革的基础上,协调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工作,与市公安局、市商务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等部门合作,7月1日推出了“十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落实全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要求,在市政府支持下,8月1日在全省率先推出了“二十八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与市直有关部门对接,协调构建信息共享渠道,促进了改革政策更好地落地。截止12月底,全市新发或换发“二十八证合一”营业执照8.56万份,其中新发3.87万户,换发4.69万户。
二、勇于开拓,创新推进名称登记改革
商事制度改革以来,随着市场主体数量激增,名称资源有限,“起名难”、“效率低”成为影响市场主体准入的第一道门槛。积极回应社会需求,于8月1日实施了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放开企业名称数据库,启用“企业名称智能申报系统”,实施名称自主申报。优化登记流程,将名称登记与设立登记合并受理,避免了申请人往返跑;完善系统功能,提升系统使用便利度,使改革被越来越多的申请人所认可。8-12月,全市企业名称申办总数达14.51万件,同比增长62.7%,其中90%通过网上办理。
三、循序渐进,持续推进网上登记改革
坚持问题导向,调研论证全程电子化推进问题,进一步简化住所登记手续,拓展登记多元化终端,扩大试点范围,提高了全程电子化系统使用率。开拓“网上登记”新途径,7月份推出了新版“网上登记”系统,申请人设立公司制企业,在网上提交申请,到窗口提交材料,一次办成登记业务;10月份将“网上登记”适用范围由公司制企业设立登记扩展到全部市场主体所有登记业务。截至12月底,共办理“网上登记”9878件。
四、持之以恒,深入推进“先照后证”改革
落实“先照后证”改革要求,对工商登记前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修改完善情况,年内完成了两次修订。目前,全市涉及保留工商新设登记前置审批事项仅有33项,变更、注销登记前置审批30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188项,精简率达90%,方便企业更快更易进入市场开展经营活动。出台了《市工商局关于市场主体准入“双告知、双承诺”的实施意见》,明确登记机关、市场主体相关职责,便于政府部门掌握市场主体准入情况,也有利于督促市场主体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
五、与时俱进,继续推进简易注销改革
在2016年先行先试的基础上,落实工商总局、省局关于推进简易注销改革的指导意见,自3月1日起在全市深化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对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企业在办理简易注销时,实施“三简三免”,简化申请、简化登记程序、简化公告方式,免于提交清算报告、免于清算组备案、免于自费公告,畅通了企业退出渠道。截至12月底,已有2292户企业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1268户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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