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提升行动,取得明显成效。被市场监管总局通报表扬为在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工作中表现突出集体。
一是强化统筹协调。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任务,各业务条线做好本业务条线产生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等信用监管数据的排查整改,对发现的问题数据及时组织处理,健全数据质量管理和核查整改机制。
二是规范源头治理。归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信息,出台《企业年报信息公示公规指引(试行)》,指导企业规范填报年报数据,实现双随机抽查闭环管理,防止增量数据质量问题产生。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严格对照市场监管总局数据质量标准,进行数据自查,并定期对各途径反馈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错误进行核查、纠正、反馈,建立信用监管数据治理长效机制,持续减少存量数据质量问题。
四是拓展运用场景。率先完成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试点,与相关部门实现信用信息共享为守信企业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退税减费、金融扶持等活动提供有力支撑,依托信息化平台全面分析信用信息为领导决策和日常监管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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