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证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平、合理地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促进个案的公平正义,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鄂市监法规〔2023〕7号)》等有关规定,市局起草了《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现根据相关要求,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11日。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人:朱志恒 联系电话:85633435
电子邮件:2109612371@qq.com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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