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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省序号1)整改验收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5-06-24 16:59 来源: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反馈问题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干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定,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仍有差距,过于强调近年来发展过程中欠账较多、历史积累矛盾突出等客观原因,对一些牵涉面广、处理难度大、利益纠葛复杂的问题不担当不碰硬。一些地方和部门主动作为不够,推动解决问题主要靠上级部门督察、通报等。个别单位乱作为,甚至为应对考核和督察干扰监测数据、凭空编造台账。(省序号1)

二、整改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树牢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提升推动绿色低碳发展能力本领,切实增强建设美丽中国武汉样板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三、整改措施

1.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区和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重要职能部门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并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本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各区,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园林林业局;验收单位:市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对应省整改措施4)

2.强化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构建“人防+技防”的人为干扰监测站点预防体系,制定实现路径方案并推进实施,在国控自动监测站点建设电子围栏系统,加快形成预防人为干扰监测的技防能力。常态化开展站点周边环境巡查,运用通报、约谈、考核等手段,加大对人为干扰监测行为的惩戒力度,预防人为干扰监测数据、造假等问题发生。(责任单位:各区,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验收单位:市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对应省整改措施6)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目标完成情况

我局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同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重要内容,进一步树牢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建设美丽中国武汉样板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1、提高站位,认真落实部门职责。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责任清单。结合《市委办公厅 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党政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武办文〔2021〕25号)等文件精神,经局党组会审议同意,我局先后制发《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武市监〔2021年〕75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的通知》(武市监〔2022〕77 号)《市市场监管局关于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市监〔2023〕52号),明确我局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清单职责分工,及时调整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强调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清单属于我局生态环境保护法定职责,要求相关处室(单位)要按照具体分工在每年年度工作认真组织推进落实到位。二是明确年度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认真研究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部署各项文件要求,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同意,我局制发《关于印发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清单的通知》(武市监〔2024〕44号),明确年度任务,细化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要求。三是依法履职尽责,报告工作情况。按照《市生态环境局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武汉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武环〔2023〕93 号)精神,2024年12月依程序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及牵头负责的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落实情况,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环委会办公室,专题报告事项依法依规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四是对标推进整改,强化落地见效。针对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我局照单全收,2025年3月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全面传达学习湖北省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审议通过并制发《关于印发<市市场监管局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要求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武市监〔2025〕11号),我局坚决按照省市部署要求推进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要求整改工作。2025年4月,我局邀请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柯高峰教授到局开展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授课,主题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一步树牢领导干部绿色发展理念,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生态环境保护思想认识。

2、强化联动,发挥联合监管效能。一是联合制定抽查计划。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制发《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的通知》,抽取2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进行检查,比例超过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总数的15%。二是联合开展监督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市场监管局联合组建由监管人员和技术专家组成的2个现场检查组开展检查工作,聚焦资质条件,抽取检验报告,技术专家把脉,提升检查实效。三是联合通报落实后处理。与市生态环境局对检查结果进行联合通报,印发《市生态环境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1家存在轻微问题的机构自行改正;11家存在一般问题的机构责令整改;5家违法违规机构进行立案查处,另有1家机构注销资质,2家机构关停并转。

现将该项整改任务的整改情况面对社会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6月24日-2025年7月7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5570081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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