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为系统评估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落实“十四五”规划进展情况,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市发展发改委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相关通知要求,现制定“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真实客观评价“十四五”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深入分析研判“十四五”中后期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找出落实“十四五”规划的难点堵点,提出推动“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深入研究论证是否需要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修订,把中期评估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思路和举措,为在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当先锋、打头阵,加快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武汉篇章奠定更加坚实基础。
二、评估范围及任务分工
(一)《湖北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推进落实情况
1.综合规划处:起草形成《市市场监管局推进落实<湖北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2.市局机关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对承担的《湖北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其中,涉及武汉市的重大改革任务、重大工程,需提供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及相关说明。
(二)《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推进落实情况
1.综合规划处:起草形成《市市场监管局推进落实<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2.市局机关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对承担的《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主要目标指标、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其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指标、章节指标及重大工程,需提供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及相关说明。
(三)市级专项规划实施情况
1.《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
(1)综合规划处:起草形成《<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履行相关程序。
(2)各区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对承担的《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其中,18个主要指标、6个章节和8个专栏涉及的指标项目,需提供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及相关说明。
2.《武汉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武汉市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武汉市广告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
(1)知识产权促进处、质量发展处、广告处:分别牵头研究制定相关《规划》中期评估方案,起草形成相关《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并履行相关程序。
(2)各区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按照相关《规划》中期评估方案及责任分工,对承担的主要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三、进度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23年5月中旬前)。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全面启动“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
(二)调研初评阶段(2023年6月底前)。各区局、市局机关有关处室、有关直属单位根据相关分工,通过课题研究、调研座谈等形式开展评估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报送相关《规划》推进落实情况。在此基础上,综合规划处、知识产权促进处、质量发展处、广告处等牵头处室,起草形成推进落实和实施相关《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初稿,报送省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定稿报送阶段(2023年10月底前)。综合规划处、知识产权促进处、质量发展处、广告处等牵头处室,组织开展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提请市局局长办公会、党组会议审议,并专题报告市政府后,将推进落实和实施相关《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定稿,抄送省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
四、其他事项
(一)各区局、市局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加强协调沟通与信息资源共享,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二)请各区局、市局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分别于5月25日前、6月30日前,将《湖北省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十四五”规划》等3个规划推进落实情况初稿(电子版)、定稿(电子版)报送市局综合规划处。
(三)中期评估采用的数据中,年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月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3年6月30日;中期评估涉及的任务进展情况截止时点为2023年6月30日。
(四)各区局、市局机关各有关处室、直属单位要加强文稿审核把关,注意突出重点,适当控制篇幅,切实提高评估报告起草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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