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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知识产权局)

索引号
MB1552560/2024-23046
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4-09-30 11:29
名称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475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4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9-30 11:29 来源: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庆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在提案中指出的有关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十分中肯、宝贵,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及升级改造情况

依据中共武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储备粮油管理等14项职责部门分工意见》的通知(武编办〔2020〕2号),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商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农贸市场的规划和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和推进社区标准化菜市场建设改造工作。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规范农贸市场秩序的制度措施,依法组织实施农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

2020年农贸市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专项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农贸市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0〕6号)文件要求,由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统筹推进。9月30日全市农贸市场425家改造完工并实施区级验收318家,实施关停专项107家,改造验收完成后,农贸市场(菜市场)标准化改造专项工作专班随即解散。

2023年11月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文明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鄂商务发〔2023〕26号),要求各市、州、县参照《湖北省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标准指引》,推进农贸市场建设工作,经过三年(2023-2025)左右时间,完成县城以上(含县城)城区农贸市场分类升级改造任务,使示范型农贸市场占全省城区农贸市场总数的10%以上,达标型农贸市场占全省城区农贸市场85%以上,纳入规范型管理的农贸市场不超过5%。我局按要求积极配合市商务局做好相关市场升级改造工作,2024年计划升级改造3家省级示范型农贸市场(江岸区百大鲜生世博园市场、硚口区宝善集贸市场、洪山区广埠屯菜场),2025年按照省商务厅下达计划升级改造3家农贸市场。

二、农贸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情况

2023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秩序、食品安全、环境卫生、消防等事项的日常管理,督促问题整改,农贸市场综合环境日趋正规。全年涉及农贸市场投诉举报531件,与2022年(648件)同比下降18.06%,与2019年(745件)同比下降28.72%。

一是压实责任,突出规范管理。下发《农贸市场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标准和安排,推进工作走深走实。联合市城管执法委召开农贸市场及周边市容环境提升工作现场会,曝光农贸市场及周边市容问题,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并就下步农贸市场及周边市容环境提升工作作出部署要求。根据会议精神与市城管执法委建立强化联动共商、信息共享、问题共治、实效共评的“四共”机制,开发“农贸市场智慧云平台”,将日常第三方检查问题和市场整改情况线上流转,市场问题整改时间由以前的48小时缩短为24小时,单个问题整改时间3小时内,极大提升了农贸市场监管效率农贸市场及其周边的管理由过去的“各自为战”转变为“共商共治”。

二是严格督导,多种手段监管。发挥大城管考核和双评议对农贸市场管理的促进作用,通过第三方评估对5个方面40项市场建设和管理事项实施现场检查、打分考评。2023年共检查农贸市场1859家次,下发督办单203份,督促市场整改问题6700余起,消费者对全市参评农贸市场评价数438,434件,满意率99.98%。经过督办整改,农贸市场活禽宰杀售卖“死灰复燃”的情况得到遏制;农贸市场价格标签、散装食品标签逐步规范,公平秤设置基本到位并能方便消费者复称,环境卫生状况持续好转,部分市场环境和服务甚至可与商超媲美。统筹开展双随机定向抽查、“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专项整治等活动,提升各区局日常监管水平,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三是活动落地,确保工作成效。结合创卫工作安排,认真落实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农贸市场开展“清洁家园”活动,督促农贸市场开办方或管理单位开展农贸市场大扫除,对市场内及各出入口周边区域开展清洁保洁,清理暴露垃圾、地面污水、容器脏污破损、杂物无序堆放等市容环境卫生问题。督促、动员市场商户参与清洁家园活动,落实环境卫生主体责任,杜绝乱扔乱丢、乱泼乱倒等破坏环境行为,市场面貌焕然一新。

四是部门联动,加强协同共治。联合市文明办、城管委、卫健委等六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的意见》,主动破解农贸市场综合监管中属地管理主体责任不实、职能部门协作不力难题,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共同促进市场开办者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为市民创造安全、舒适、放心的购物环境。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完善实施长效管理机制。在我市持续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中,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始终摆在重要位置。市文明办、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领导小组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多个职能部门,先后制定出台农贸市场长效管理、常态化创建系列文件,包括环境卫生管理在内,市场开办方、区政府、街道和市区职能部门在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标准、要求、考核奖惩等措施、规定已明确,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长效机制已基本建立。下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职责分工,继续推动农贸市场长效机制建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农贸市场环境卫生长效管理,着力打造市民放心的“菜篮子”,着力构建市民“身边的舒适”和“舌尖上的安全”,为进一步巩固标准化改造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和武汉市城市形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健全多部门协同共治。市市场监管局作为农贸市场综合监管的牵头部门,在依法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行为监管、及时受理回应消费者投诉举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等履行本部门职责的同时,进一步厘清各方职责,确保密切配合,监管到位。对涉及跨部门、跨行业、交叉性、综合性的工作,如农贸市场周边环境、病媒生物防治等老大难问题,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做好协商协调,多部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三是配合做好标准化升级改造。对照《湖北省农贸市场(菜市场)建设标准指引》,积极配合商务部门开展“示范型”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认定工作,在2023年创建标杆农贸市场基础上认定一批“示范型农贸市场”,引导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并在标准化、智慧化管理方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农贸市场持续提档升级,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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