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梯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电梯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您提出从严抓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定期检验,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健全责任体系,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处理能力等措施建议。这些措施非常好,符合创新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需求,对解决当前电梯安全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是我局电梯安全工作的长期课题。近年来,我局以居民住宅电梯为重点,依法履行职责,建机制、强监管、查隐患,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一、完善电梯综合治理机制。出台《武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明确电梯安全属地管理原则以及各区政府和职能部门职责,为保障电梯安全奠定法治基础。以市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为平台,发挥电梯安全综合治理机制作用,推进各区、各部门齐抓共管: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部门督促开发商落实前期物业管理、履行电梯使用管理主体职责,按照《住宅电梯配置和选型通用要求》落实建筑物中电梯配置情况的设计审查;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持续开展中心城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畅通电梯维修改造更新资金使用渠道;各区政府、街道、社区对三无、老旧、故障多发电梯采取针对性措施,推进业主协商尽快达成民意统一,拓展渠道加快电梯隐患整治资金筹措到位,引导解决电梯更新改造修理难题。
二、筑牢电梯安全监管防线。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电梯等特种设备“准入”“准用”制度,依法开展特种设备安装告知、监督检验、定期检验、使用登记,对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以及未注册登记电梯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实现隐患问题动态清零。每年制定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率、隐患整治率均达100%。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杂物电梯、投诉多发住宅电梯等专项整治工作,近年来全市未发生电梯安全事故,电梯安全状况保持平稳态势。
三、推动电梯维保质量提升。2024年,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开展电梯维保质量专项整治,有效推进电梯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责任落实。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将电梯安全管理纳入物业服务日常行政监管巡查,检查督导物业小区电梯安全管理情况4221家次,推动电梯运行维护费用“单独设账,专款专用”。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电梯维保单位整治,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2100台,查处电梯违法案件207件,规范电梯维保市场秩序取得明显成效。
四、强化电梯安全保障能力。充分利用市局门户网站、963333、12315、康康姐公众号,以及地铁等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电梯安全“五进”宣传、电梯应急救援演练等活动,普及电梯安全常识,提升大众应急避险能力。强化电梯智慧监管,在武汉市“1+8”智慧电梯系统的基础上,启动建设武汉市“一网统管”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系统,推进3万台电梯物联网接入系统,实现设备运行状态感知、在线动态管理。发挥武汉市963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调度指挥作用,有效保障电梯困人事件迅速妥善处置。
针对您在建议案中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及下一步全市电梯安全工作认真研究,深入推进落实。
一是强化电梯安全监管执法。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强化电梯安全监督检查、维保抽查、专项整治、宣传培训等工作,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加装电梯安全管理。加大电梯使用维保环节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保障全市电梯安全平稳运行。
二是强化技术创新融合应用。普及推广电梯电子屏、物联网监测装置、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等配置,大力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算法在特种设备运行数据监测中的深度应用,推进全方位物联感知与数据分析体系建设。构建电梯等特种设备风险评估模型,实现对设备风险的量化评估、分级管理与监测预警,提高监管资源配置效率。
三是广泛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围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主题,广泛开展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开展《湖北省电梯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电梯安全常识以及应急避险知识宣贯,增强乘梯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应急自救能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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