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界别: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出台〈武汉市卫生巾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建议》收悉。首先,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巾产品质量安全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对推动女性健康权益保障和产品质量监管具有重要意义。我局作为承办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研究落实,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我局对卫生巾(护垫)产品的质量监管情况
我局一直以来,持续加强产品质量的监管,认真开展卫生巾(护垫)等一次性卫生用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每年将卫生巾(护垫)纳入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组织相关专家制定监督抽查方案和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于抽样前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同时,组织相关承检机构认真按照《武汉市卫生巾(护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规范进行抽样检验工作。
在监督抽查实施过程中,我局坚持“四个全覆盖”原则:一是抽样主体全覆盖,抽样范围涵盖大型连锁商超、本土零售龙头,
以及便利店、个体经营户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二是产品企业规模全覆盖,抽查产品涉及跨国企业、国内龙头企业,以及国内小型生产企业;三是销售渠道全覆盖,既对实体商超开展线下抽样,又对电商平台实施线上抽样;四是品牌品类全覆盖。2022年至今,共抽查卫生巾(护垫)185批次。其中,2022年抽查60批次,2023年抽查50批次,2024年抽查50批次,2025年上半年抽查25批次,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涵盖了“苏菲”“高洁丝”“七度空间”“ABC”“护舒宝”“乐而雅”“自由点”“Free”“花王”“洁婷”等16个主要市售卫生巾(护垫)的产品品牌,从高端产品线到大众消费系列,实现了全覆盖。
二、产品标准有关情况
(一)现行卫生巾(护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适用标准情况
根据抽查实施细则,我市现行卫生巾(护垫)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对标注了GB/T 8939-2018《卫生巾(护垫)》的产品,适用该标准,未标注GB/T 8939-2018的产品,皆采用GB 15979-2024《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要求》标准进行检验判定。
GB/T 8939-2018《卫生巾(护垫)》标准中,主要涵盖以下项目:全长偏差、条质量偏差、吸水倍率、吸收速度、pH值、交货水分、可迁移性荧光物质、外观质量等。其中,全长偏差指标项,要求产品实际长度与标称值的允许偏差范围±4%。pH值指标项为:控制在4.0-9.0范围内。该标准对卫生巾产品的长度指标并无明确要求,也没有关于内吸收层长度的统一要求,只规定了卫生巾全长(从试样最长处测量)的偏差为标称值的±4%,而该类产品不属于《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范围的纺织产品目录,因此,无法与纺织产品目录中的各类产品pH值指标相对应。
(二)关于国家标准制修订与行业标准制定
针对建议案中提到的,卫生巾产品面临的国家强制性标准有待修订、没有行业标准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条,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行业标准由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卫生巾(护垫)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结合监管需求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合理布局卫生产品抽查批次、品牌、线上线下经营领域等环节,提升抽查产品覆盖面。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小型商超、城乡结合部等环节,小规模生产企业以及消费量较大的、举报投诉较多的及不合格多发的产品等抽查重点。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督促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封存、销毁等措施,及时清除安全隐患,做好后处理工作。
(二)做好检验检测能力升级。目前我市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主要依托我局直属检验检测单位武汉质检所进行,目前该所正在推进GB 15979-2024新标准资质认定工作,预计2025年7月新标准实施前完成资质扩项。届时将重点开展新增pH标识符合性验证,强化微生物指标检测,及时做好新标准的衔接。
(三)推动共治共享。及时发布产品监督抽查信息,推送消费提示,普及选购知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提升社会监督效能,共同推动该类产品质量与安全提升。
下一步,我局也将积极将您的建议向省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反映,通过省级部门继续向上提出建议,共同推动相关标准制修订。
再次感谢您对女性健康权益和产品质量监管的宝贵建议。我局将持续关注卫生巾市场动态,严格履职尽责,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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