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对于提案中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监管等建议我局认为很有必要,现结合职能职责答复如下。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家长下班时间与放学时间不匹配,尤其是双职工家庭家长接送学生困难,学生放学后管理问题凸显,在学校以外为学生提供就餐、课后托管等服务的校外托管机构开始涌现。由于校外托管机构时间灵活、服务多元,吸引众多家长选择。同时由于校外托管属于新兴的业态,食品安全、收费公示、对外宣传等方面还有管理不规范、存在风险隐患等问题,市场监管部门立足职能职责重点做了如下相关工作。
一、持续强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管
为加强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管理,保障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在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我们始终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聚焦民生项目,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运用智慧化、信息化手段助力打通监管新格局,坚决守住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底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化“三方”责任,夯实食品安全根基
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动态掌握校外托管机构食堂“A、B、C、D类”包保餐饮单位分布、规模、业态等情况,分类分级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检查情况通报、问题通报。二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校外托管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三是强化日常监管责任。加大对校外托管机构食堂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三防”设施、冷藏冷冻设施是否齐备,食材贮存是否符合要求,操作间是否有油污、水渍,着力解决环境脏乱差问题。
(二)落实重点工作,夯实食品安全基础
一是强化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和年度重点工作,加强校外托管机构食堂食品、餐饮具的抽样检测,通过抽检排查风险隐患,对不合格食品控制处置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检查验收到位。二是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依托湖北省“市监学考”平台,加强校外托管机构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开展分类培训和考核。
二、严查价格违法与虚假宣传行为
主动挖掘案件线索。通过整治,着力解决当前校外托管服务领域存在的收费不规范、宣传不真实等突出问题,有效遏制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登记住所、合同等方面的监管
组织开展登记事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强化包括校外托管机构在内各类经营主体登记住所监管,在抽查过程中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强举报投诉、部门转办登记住所问题线索核查处置,对通过登记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校外托管机构,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实施信用管控。引导校外托管机构与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消费纠纷。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配合教育、公安等部门,规范校外托管机构依法依规经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防范风险隐患,打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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