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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知识产权局)

索引号
MB1552560/2025-23814
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09-22 11:14
名称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568号提案的答复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56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9-22 11:14 来源: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娄晓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期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续使用管理存在的问题,您建议加强电梯安全监管、明确管理责任主体、强化资金筹集保障、降低电梯维护成本,这些措施非常好,符合创新社会管理、保障改善民生的需求,对解决当前电梯安全工作中的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局会同市财政、住房和城市更新等部门认真研究,进一步强化加装电梯后期安全监管,主要措施如下:

一、完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制度建设。2024年6月,我市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武政规〔2024〕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维护使用责任主体,压实安全责任。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市市场监管等部门配套制定了《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南》《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手册》,提供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示范文本,内容涵盖:明确电梯使用单位;明确电梯投入使用后的日常运行管理、电梯维护保养等相关费用筹集和分摊方案等。加装电梯项目可行性分析通过后,实施主体应当就电梯使用单位、后续电梯运行维护费用筹集分摊方案等事宜协商一致,并签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协议书》,从源头上避免加装电梯后续管理职责不明问题发生。

二、推动落实电梯使用管理主体。对居民自行管理、管理职责不能有效履行的加装电梯,市市场监管局会同电梯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积极提供指导服务,引导共有产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如江汉区在唐家墩街探索开展加装电梯“连片托管”试点,引入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连片统一托管,实行分散主体加装电梯集约化管理。

三、拓宽电梯运行维护资金来源。《指导意见》提出,非由行政机关或者企事业单位管理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按照每部电梯2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的50%可以用于实施主体实际承担的电梯建设费用,其余资金用于增设电梯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市财政、住房和城市更新、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武财综〔2024〕1087号),对补贴对象及标准、时间范围、申报程序进行了明确。

四、强化电梯安全保障措施。市市场监管局以居民住宅电梯为重点,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每年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监督检查、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抽查,检(抽)查计划完成率、隐患整治率达100%。深入实施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2023-2025),联合市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开展电梯维保质量专项整治,2024年共查处电梯违法案件207件,形成高压态势。在武汉市“1+8”智慧电梯系统的基础上,启动建设武汉市“一网统管”特种设备智慧监管系统,推进3万台电梯物联网接入系统,实现设备运行状态感知、在线动态管理。武汉市963333电梯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负责全市电梯困人救援指挥调度,有效保障电梯困人事件迅速妥善处置。

针对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当前及下一步全市电梯安全工作认真研究,深入推进落实。

是推进成片连片加装电梯。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指导各区成立国有代办平台公司,平台公司可为业主提供从电梯加装到使用、维护管理的“一站式”服务,在条件成熟的小区,推行连片加装,统一型号、统一管理,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加装和维护成本。

二是强化电梯安全监管执法。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持续强化电梯安全监督检查、维保抽查、专项整治、宣传培训等工作,深入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督促相关单位加强加装电梯安全管理。加大电梯使用维保环节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保障全市电梯安全平稳运行。

三是广泛开展电梯安全宣传。围绕“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主题,广泛开展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电梯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宣传,增强乘梯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应急自救能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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