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集中公平竞争审查,营造新质生产力发展空间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建议成立全市公平竞争审查机构,将市政府、市人大和市属各职能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纳入统一审查,我们对您的建议表示感谢。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2024年8月1日施行,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起草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重大政策措施会同审查、抽查等工作。目前我省统一审查平台已将起草单位纳入系统,由各起草单位依托系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市起草单位审查质量进一步提高,已基本满足我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需要,我们认为,建立市级统一审查暂不宜推行。
近年来,全市认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市场经济基础制度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精神,落实《条例》,着力破除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在提高公平竞争审查认识、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重大政策措施统一会同审查、探索跨部门、跨区域联合和分级审查等方面,取得较为明显成效。
一是持续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认识。2024年12月,市政府常务会议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市直单位、各区政府学习《条例》。2025年以来,各部门、各区政府也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学习《条例》及其实施办法,持续开展公平竞争法律和政策“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宣传倡导活动,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凝聚工作合力,全市各级公平竞争审查意识进一步强化。经开区市场监管局在区工委会上专题汇报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详细阐述其对维护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并深入解读上级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各职能部门职责,推动了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落实。江汉区聚焦“关键少数”,推动将学习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纳入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贯彻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持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信息化水平。我省已建立全国首个全链条公平竞争审查系统,同步引入DEEPSEEK系统辅助,对全省政策措施起草单位实现全天候监测。依托省公平竞争审查系统,统筹实施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全市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截至2025年6月30日,全市录入起草单位383家,基本实现市、区行政机关全覆盖。其中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已经覆盖区部分党委部门和街道,全区录入起草单位37家,基本做到审查单位覆盖率100%。
三是持续健全完善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先后印发《武汉市公平竞争审查“两函两书”制度》《关于加强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的通知》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会审范围、流程和要求,提升审查质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我市将起草单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重点,督促全市各起草单位按照《条例》及其实施办法,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内审制度。截至2025年6月底,大部分单位建立审查复核机制,明确审查内容、标准和程序,形成了“起草-初审-复审-备案”的全流程工作闭环,较好地落实公平竞争审查主体责任。各区直起草单位也在逐步建立内部审查制度,有力地推动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序进行。
四是探索跨区域、跨部门审查合作机制。2024年9月,签署了《武汉“1+8”城市圈公平竞争审查一体化合作协议》,开启建设区域统一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模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协同研讨交流、重大事项会商、公平竞争交叉检查,提高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广度和深度。探索与发改、经信、商务、投资促进等与经济发展密切部门联合审查机制,引入重大政策措施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加强重大疑点问题沟通合作,增强审查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在日常审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对重点疑难问题实行联合协同审查,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
五是指导各区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处理机制。加大对各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导力度,提高各区公平竞争审查意识,引导各区创新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试点,推动试点区探索重大政策措施一体化审查,促进各区加快公平竞争制度建设。汉阳、东西湖、江岸、江汉等区汇编印发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南》《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公平竞争审查会审暂行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事前、事中处理机制。蔡甸区建立了《公平竞争审查约谈制度(试行)》《公平竞争审查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强化了公平竞争审查的事后约束机制。
六是强化增量文件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严格遵循“谁起草、谁审查、谁负责”原则,落实好起草单位在公平竞争审查中的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确保未经审查不得出台,不符合标准不得出台。严把重大政策措施审查质量关,要求各起草单位提请本级政府审议或人大审议前,严格落实市市场监管局会同起草单位审查机制,对存在的问题充分论证并按要求修改,不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不得上会审议,市级重大政策措施审查合规率达到100%。《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审查增量文件703件,其中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重大政策措施文件会审269件(市级109件,区级160件),均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七是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工作氛围。市、区组织有关起草单位,采取授课培训、案例学习等方式学习《条例》及其实施办法,通过户外视频广告、微信公众号、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条例》的宣传工作,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氛围,激励经营者创新积极性。《条例》实施以来,累计培训80余场次,参加培训人员15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市教育局在武汉教育电视台“武汉教视”视频号及抖音号同步推出五期普法短视频节目《普法:护公平竞争》,受到省公平竞争委员会办公室肯定。市卫健委、市水务局、市城管委等,利用显示屏滚动播放公平竞争政策宣传海报及标语;市税务局在武汉税务微信公众号向税务干部和办税缴费人员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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