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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MB1552560/2025-11376
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5-03-10 10:39
名称
武汉市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文号
效力状态
有效

武汉市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 2025-03-10 10:39 来源: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序号

抽查类别

检查事项

抽查对象

抽查比例

检查主体

(市/区

责任处室

实施时间

备注

1

登记事项检查

全覆盖

2024年度设立登记和住所变更登记企业

信用风险为A类、B类企业,抽查比例1%;信用风险为C类企业,抽查比例10%;信用风险为D类企业,抽查比例20%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企业监管处

2月至5


2

登记事项检查

全覆盖

所有开业经营主体

企业0.5%;

个体工商户0.3%;农民专业合作社0.3%

企业抽查由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抽查由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信用风险监管处、企业监管处、知识产权保护处

7-11月

“名优特新”个体工商户免于抽查,根据各区实际,可与其他任务合并进行。

专利真实性监督检查

全覆盖

商标使用行为检查

全覆盖

公示信息检查

全覆盖

3

价格行为检查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国家3A级(包含3A)以上旅游景区

10%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

11月底前


4

直销行为检查

重大变更、直销员报酬支付、信息报备和披露的情况的检查

直销企业

20%

市局检查

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处

全年


直销活动的检查

5

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的检查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不低于80%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网络交易监管处

全年


6

拍卖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拍卖活动经营资格的检查

拍卖活动经营者

5%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市场规范和合同监管处

4-12月


7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农贸市场个体户

5%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市场规范和合同监管处

4-12月


8

广告行为检查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主发布相关广告的审查批准情况的检查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发布单位

3%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广告监管处

全年


9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建立、健全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情况的检查

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单位

3%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广告监管处

全年


10

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工业产品(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资格和条件检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

10%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4-9月


11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棉花等天然纤维质量监督检查

重点纤维生产企业,购销、承储、使用单位

70%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市计标院参加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全年


12

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检查(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

重点絮用纤维制品、学生服、纺织面料生产单位;经营性服务单位;学生服使用单位

50%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市计标院参加

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全年

13

特种设备监

督检查

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

不低于5%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特种承压设备

安全监察处、特

种机电设备安

全监察处

5-11月


14

对本级发证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含充装单位)开展

特种设备充装单位

不低于25%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特种承压设备

安全监察处、特

种机电设备安

全监察处

5-11月

此项检查为省局下达专项抽查项目

15

计量监督检查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5%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计量处

11月底前

计量器具种类:加油(气)机

16

型式批准监督检查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5%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计量处

11月底前


17

计量单位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

宣传出版、文化教育、市场交易等领域经营者

5%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计量处

11月底前


18

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计量授权机构

不低于5%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计量处

11月底前

应同时对机构建立的计量标准和其他注册计量师情况进行检查

19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营者

50(抽样检验批次数量)

市局检查

计量处

11月底前


20

能源计量审查

企业

5%

省局检查,市区配合

计量处

10月底前

此项检查为省局下达专项抽查项目

能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10月底前

水效标识计量专项监督检查

10月底前

21

计量标准监督检查

其他主体

不低于5%(上一年度已被检查且检查结果合格的建标单位,本年度可不予检查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计量处

11月底前

此项检查为省局下达专项抽查项目。企事业单位(不含授权机构)建立的计量标准

22

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

市级事业性质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市级以上事业性质的检验检测机构

不低于5%

市局检查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处

4-11月


23

区局监管的非车检类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除车检机构以外的检验检测机构

不低于5%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处

4-11月


24

认证获证组织检查

自愿性认证活动检查

自愿性认证获证组织

1%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处

4-10月


25

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检查

强制性产品认证获证组织

30%

市局发起,下派各区局检查

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处

4-10月


26

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企业

1%

市、区局检查

标准化处

全年


27

团体标准自我声明监督检查

社会团体

10%

市、区局检查

标准化处

全年

28

商品条码检查

商品条码规范应用检查

注册商品条码的企业、销售带商品条码的销售商以及生产商

5%(商品条码不少于30条)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标准化处

全年


29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律所)

10%

区局发起,区局检查

知识产权促进处

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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