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生态环境监测行为,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组建2个现场检查组,抽取16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比例超过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总数的10%。
本次监督检查以《环境保护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为依据,坚持问题导向,以查处生态环境监测弄虚作假为重点,重点检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是否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不实数据、虚假检验检测报告问题。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本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均在现场向被检查机构进行了反馈和确认,主要存在的问题如下:
(一)主体责任意识不强。1.部分机构未及时按要求办理授权签字人变更手续;2.分包管理不规范,部分机构未按照相关规定实施分包,分包项未注明分包方名称、分包报告等信息。
(二)实验室管理不规范。1.仪器设备的管理不规范,部分机构的现场测试及采样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信息不全;2.样品管理不符合要求,部分机构样品留样量、保存时效不符合标准规定要求;3.未按规定保存、使用标气,部分机构存在使用非有证标气或标气过期情况。
(三)监测行为、报告和原始记录不规范。1.部分机构检验检测过程未按照标准规定执行;2.部分机构原始记录信息不全面,不能够体现检验检测全过程;3.部分机构仪器输出的电子数据未规范保存和管理;4.少数机构未按照要求保存原始记录,或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方法,导致结果存在错误或者无法复核;5.个别机构存在超资质范围出具报告情况;6.个别机构涉嫌伪造、变造原始记录,存在同一人员同一时间出现在不同城市开展检测活动的记录。
三、结果处理和整改要求
经现场检查和对检查结果集中分析研判,1家存在轻微问题的机构自行改正;对10家存在一般问题的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对4家存在较严重问题的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调查处理;对1家存在严重问题的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立案查处。检查结果见附件。整改要求如下:
(一)处理意见为“自行改正”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对照检查反馈内容及时自行改正。
(二)处理意见为“责令限期改正”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通报发布1个月内,要对照检查反馈内容,逐项进行认真整改,整改报告分别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未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查处。
(三)处理意见为“依法调查处理”“依法立案查处”的,应依法接受属地市场监管等部门调查处理。
四、其他要求
各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建立完善预防措施,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规范监测行为,提升工作人员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数据准确可靠。各区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加大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同时要督促指导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和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机构的技术能力。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调查处理。
附件:2025年度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武汉市生态环境局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8月22日
附件
2025年度武汉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
一、存在轻微问题,自行改正机构(1家)
湖北中科瑞恒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存在一般问题,责令限期改正机构(10家)
湖北微谱技术有限公司
湖北博达鸿瑞环境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湖北跃华检测有限公司
湖北誉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湖北德高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净澜检测有限公司
湖北星河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都环检测武汉有限公司(都环数智科创〈武汉〉有限公司)
湖北星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湖北欧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存在较严重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调查处理的机构(4家)
湖北弗思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湖北楚晖检测有限公司
武汉天泽检测有限公司
湖北维克昇检测有限公司
四、存在严重问题,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立案查处的机构(1家)
湖北汇信昱荣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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