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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武汉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23-11-03 18:34
来源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类型
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解读

[音频方式][文字方式]《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11-03 18:34 来源: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保证我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平、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促进个案的公平正义,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了《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下称《裁量基准》)。

一、《裁量基准》制定背景

2021年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2〕27号)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2022年10月8日印发《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市司法局于2023年3月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工作方案》(武司〔2023〕15号),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提出更加明确的要求。

2023年3月17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鄂市监法规〔2023〕7号),对法律、行政法规、总局规章以及省地方法规、规章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制定了裁量基准。2023年7月,市司法局《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工作的补充通知》明确要求对武汉市地方性法规、规章设定的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对应的行政裁量权基准。

二、《裁量基准》起草过程

文件完成起草后,经过反复修改,在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同步向全市系统征求意见。对收集到的反馈意见进行反复研究论证,经报请市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正式印发《裁量基准》。

三、《裁量基准》的主要内容

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章以及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所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我局认领省局制定的《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鄂市监法规〔2023〕7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同时,对武汉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涉及市场监管行政处罚事项,制定裁量基准。内容涵盖现行有效的武汉市地方性法规两部《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和《武汉市专利管理条例》,现行有效的武汉市人民政府规章一部《武汉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共计21项行政处罚事项。

《裁量基准》对上述21项行政处罚事项从定性依据、处罚依据、裁量阶次、具体标准等方面进行了细化量化。对于违法行为的具体适用情形在裁量规则中作出统一规定,不再纳入标准的内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规则》,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情节轻微、情节较轻、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

四、主要特色

一是“认领省局基准+制定市局基准”相结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规章以及省地方性法规、规章所涉及的行政处罚事项,我局认领省局制定的《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通知(鄂市监法规〔2023〕7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同时,对武汉市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事项,制定裁量基准。二是“裁量规则+指导标准”相结合。根据裁量规则确定不同阶次对应的裁量条件,裁量标准中明确违法行为对应的不同裁量阶次,由此对应处罚不同幅度,进一步促进个案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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