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5号),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国市监法规〔2022〕2号)等法律和文件规定,我局在2024年版清单基础上,重新制定了《武汉市市场监管涉企行政处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减轻处罚事项清单、从轻处罚事项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至2026年6月19日。如认为本清单内容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可一并反馈。请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27-85633435
电子邮件:2109612371@qq.com
来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59号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处
邮编:430015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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