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人事档案管理需要,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干部人事档案室需购置相关设施设备及档案服务,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望符合资质的单位踊跃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干部人事档案室设施设备及档案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4.1万元,报价超此预算为无效报价。
3.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20日内交付并安装。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二、项目主要内容
1.安防设备:安装不锈钢防盗网,配置灭火器;部署监控摄像头,加装红外入侵报警器、烟感报警器、漏水报警器;
2.存储设备:采购保密柜和普通档案柜,配备防磁柜;
3.环控设施:采购除湿机、配置温湿度记录仪;
4.制度建设:制作相关的制度展板,悬挂于醒目位置;
5.标识标牌:配置档案室门牌标识、涉密警示牌、数字柜标等;
6.档案服务:对档案进行全面的清理,档案查漏补缺,整理及目录更新,装盒装订等。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打印网站截图并盖章)。
3.应是依法注册的专业档案整理服务机构, 并具有相关档案中介服务机构资质。
四、报价文件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报价文件必须密封、标识和递交,否则,报价无效。
2.供应商在制作报价书时,提供完整报价明细,及售后供应、培训、质量保证等。
3.供应商提供的文件或其复印件,必须清晰、完整。
4.报价书在其重要内容方面须有签章。如为授权代表签字,则须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报价书应一份正本、二份副本,共一式三份。
6.供应商请于2025年6月23日17:30前向我单位递交报价书。逾期送达和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书,采购人不予接收。
7.报价书请递交至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59号)5007室,接收人:陈祥华,联系电话:027-85633773,邮编:430024。
五、项目评审
1.本次询价中按要求提交报价书的供应商数量达3家(含3家)及以上,则本次询价有效;如少于3家供应商提交报价书,则本次询价无效。
2.本单位将组成询价小组,先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其次对供应商提供设施设备及服务的技术参数进行审查,最后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询价小组将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六、其它要求
1.如供应商在参与本局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有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不得参与本中心任何项目的建设工作。
2.中标人对项目中涉及需要保密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香港路259号
联系人:陈祥华
电话:027-85633773
邮箱:89582314@qq.com
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保障中心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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